五金销售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五金销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五金销售合同1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合约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形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乙方提供甲方三年上门服务(定期巡检、保养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保修期:UPS主机保修期三年;蓄电池保修三年。
交货运输和费用担负: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风险由乙方承担 。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厂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到货物和发票后付清全款甲方未完全付清合同总款前,乙方仍拥有以上货物的所有权,甲方付清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验收标准:以生产厂商的标注参数为准,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予更换。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参照合同法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起诉。 交货及安装时间:根据乙方指定时间。
五、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货物收到后,五日内甲方如不提出书面疑义,则甲乙双方认同乙方提供的货物按合同要求已经验收合格,但是货物的内在缺陷的法律责任始终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甲方延期付款或乙方延期交货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每逾期一天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付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应立即更换,由此导致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 合同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盖章即生效;盖章传真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乙方账户信息: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五金销售合同2需方单位(甲方):北京丰台区铁兴工程处
供方单位(乙方)三河市立秋五金电料经销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标的、数量(详见附表)
2) 单价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作调整;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三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标准。
2、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达标外,还需根据甲方实际检验相结合 ,需要按样品验收的,乙方须提供样品,并在签订合同时送样品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 3、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样品进货,如遇市场确实缺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换厂家,另送样鉴定,经甲方确认后,以样品为标准进货。
4、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当天重新进货,不得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并按该批货款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5、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除退回该批材料外,甲方按业主、监理或规范要求造成的返工、工期延长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租赁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7、乙方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 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按需方约定。 2、交货地点: 。
3、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七条 材料结算方式: 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5日数量结算一次。
第八条 材料付款方式:货到分批付款。 第九条 供方责任:1、要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并提供良好的服务。2、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发现伪劣产品供方自觉及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4、货到工地后,车辆要服从工地验收员的指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5、车到工地注意安全,卸货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及灰尘污染。
第十条 需方责任:1、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向供方提供计划。2、货到工地及时抽样送检。3、指定专人验收、作为结算依据。4、计划在供货中途变更,责任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确保收货现场道路畅通,保证足够的卸货和存放货物的空地,为供方运输卸货提供条件,致使供方送货后,无法卸货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 ……此处隐藏12203个字……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如甲方拒绝验收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其它约定
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本工程结束后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公司账号 公司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代 表: 代 表: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五金销售合同15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彼此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彼此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彼此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彼此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彼此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彼此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彼此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彼此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彼此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彼此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彼此另有明确约定按彼此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彼此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彼此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彼此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彼此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彼此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彼此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彼此另有约定,按彼此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 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彼此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彼此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彼此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彼此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彼此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彼此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彼此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彼此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彼此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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