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房合同 篇1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我市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及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经济适用房房屋销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房屋属社会保障性质的政府政策性住房。
本房屋由开发公司 代建,并代表甲方承担建筑质量及房屋保修责任。
第二条房屋坐落与面积
(一)乙方购买位于社会保障性住房高林居住区 小区第 组团第 栋 室的 房型住宅,建筑面积 ㎡。
(二)上述建筑面积为暂测面积,暂测面积与房地产权籍登记部门实测面积的误差在±1%以内含(±1%)时,双方互不退补差价;超出±1%以上时,按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差退补差价。
第三条房屋配售价格
本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总房款为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一次性付款,总房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合同签订时付清。
(二)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不少于总房款的30%)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合同签订时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三)需办理购房贷款的,首付款(不少于总房款的30%)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应于合同签订时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相关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办理贷款手续。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余款。
(四)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在合同签订时缴交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并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转入甲方指定帐户,上述款项合计不得少于总房款3%,尔后按第(二)项或第(三)项付款方式办理余款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小写)元缴交手续。
无论以上述何种方式,乙方除首付款外,其他应缴房款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所缴房款转入: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乙方缴清全部购房款后,或贷款银行已放款到账,甲方即向乙方开具购房发票。
第六条逾期处理
乙方在缴交首付款及签订购房合同后,未在日内缴清购房余款的,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未缴部份金额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超过规定期限后 日未缴清购房余款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合同无效,退回已付房款本金,已交房的,甲方收回房屋。
采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未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首付款不足总房款3%的,合同无效,退回已付房款本金;已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在付
清全额购房款前放弃购房的,所提取的公积金由甲方办理退回公积金帐户手续。
第七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 年月日之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但以下情形可以据实顺延:
(一)发生影响交房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政府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调整;
(三)工程建设中遇有不能及时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后,交付期限可以顺延。
第八条房屋的使用与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
1、应按期提供质量合格并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的房屋;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房屋承担保修责任;
3、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的通知,办理缴款和交房手续。
2、乙方使用房屋应遵守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守物业管理相关制度。乙方不得擅自装修及变更住房的使用功能,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承担小区等公共部分的管理、维修、保养等分摊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对其所提交的经济适用房申购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乙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骗购本房屋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收回本房屋。
(二)本房屋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及用于经营活动,不得变相转让。
(三)本房屋在取得产权登记证书5年内不得转让,但可向市建设与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为购房价格并计算折旧,年折旧率为1、43%。回购时应恢复住房原状,乙方自行装饰装修的费用,回购时不予结算。
(四)本房屋在取得产权登记证书满5年后转让的,应按购买价格与届时社会保障性住房转让指导价的差价的9%向政府缴交增值收益。
(五)本房屋除为申请购房贷款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外,不得再另行设定抵押权。
(六)贷款银行实现抵押权需处置本房屋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回购或由贷款银行与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商处理。
第十条土地房屋登记与土地房屋权证的办理
(一)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负责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二)本合同正本及购房发票作为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凭证。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遵守政府有关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代建单位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如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
我单位作为代建单位,按国家有关房屋保修规定对该房屋承担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代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购房合同 篇2第一条
条文: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此处隐藏12042个字……,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
3.。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
第十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八条本合同可在该商品房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机关鉴证。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签章)
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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